嵩明县扶贫产品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25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 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经前期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对嵩明花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雪莲果、嵩明大发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的鸡两个产品进行扶贫产品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7911175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