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矣得谷大花山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嵩明县矣得谷大花山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马春丽 0871-67921772
附件:
1.云南省嵩明县矣得谷大花山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意见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