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总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学习宣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布日期:2020-05-18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扩大政策知晓面,2020年5月15日上午,县总工会组织了30余家基层工会负责人集中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12月30日以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解读,大家纷纷表示,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职责,为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工会做好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重任,在全县企业和职工中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嵩明县总工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