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0-09-16
来源: 嵩明县人民政府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反馈(投诉)问题 | 2017-34项:部分县区饮用水源地没有应急预案的问题 |
整改目标 | 编制《昆明市嵩明县水源地大石头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并备案。 |
整改措施 | 按照要求,为提高饮用水源管理部门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嵩明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嵩明县大石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编完成了《昆明市嵩明县水源地大石头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8月10日经县政府印发实施,并进行了备案。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针对反馈问题,我县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昆明市嵩明县水源地大石头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从而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饮用水水源管理部门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 杨峰 联系人: 姚闽,13888418201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嵩明县玉明路254号(嵩明县人民政府)。联系人员及电话:姚闽,13888418201 |